“禁塑令”再次升温,又有两个大省相继推出新版禁限名录

2020/9/9来源:作者:管理员 人气:1426


“禁塑令”再次升温,又有两个大省相继推出新版禁限名录!


近日,河北出台塑料制品禁限名录的通知在业内引起了一阵波澜,这几日吉林省、广西壮族自治区亦分别组织起草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。随着各个地区的逐步推广,新一波禁塑令覆盖全国还会远吗?各软包厂请早日做好准备!

来源:华印软包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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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省

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 意见的公告
为贯彻落实《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》(发改环资﹝2020﹞80号)文件精神,我委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望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,并将修改意见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我委邮箱liy@jldrc.jl.gov.cn。 

征求意见时间从2020年3月30日起,至2020年4月6日结束。 

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吉林省发展改革委 
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0年3月30日

工作目标

到2020年,进一步巩固“禁塑令”成果,全面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、塑料餐具等塑料制品。

到2022年,替代产品有效推广,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大幅提高。

到2025年,塑料制品从生产流通到使用回收全流程管理制度基本建立,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高,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。


主要任务

1、禁止生产、销售不符合规定的塑料制品。全省范围内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、塑料餐具、厚度小于0.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。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,严禁废塑料进口。

到2020年底,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塑料棉签;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(具体产品种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)。

到2022年底,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。

2、逐步淘汰不可降解快递塑料包装。逐步淘汰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、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,降低不可降解的塑料胶带使用量。督促寄递企业采购使用符合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及国家规定的包装产品。

到2020年底,符合标准的包装材料应用比例达到90%以上;

到2025年底,全省范围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、塑料胶带、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。

3、扩大绿色产品供应。加快聚乳酸等新材料产业链项目建设,推进聚乳酸及其它生物可降解材料规模化生产,加强对可降解塑料制品项目在项目立项、环评审批、排污许可证核发等方面的服务指导,满足禁塑替代产品需求。鼓励塑料制品企业积极创建绿色工厂、绿色设计产品示范,加强替代材料和产品研发,提升塑料制品的安全性和回收利用性能。

△仅摘取部分与包装行业相关内容,具体请可点击http://jldrc.jl.gov.cn/zmhd/yjzj/jybtjnm_204284/详细查询。

2

广西省

关于《广西壮族自治区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
为贯彻落实《国家发展改革委、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》(发改环资〔2020〕80号),积极稳妥推进我区塑料污染治理,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起草了《广西壮族自治区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  
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于2020年4月3日前,登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(http://fgw.gxzf.gov.cn)首页“通知公告”专栏中,对《广西壮族自治区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,提出意见建议。意见建议请发送至电子邮箱:huanzichu@gxi.gov.cn,联系电话:0771-2328386。

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!

附件:《广西壮族自治区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
          
 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               2020年3月29日    

工作目标

到2020年,率先在部分地区、部分领域禁止、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、销售和使用。

到2022年,全区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,替代产品得到推广,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;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、快递、外卖等新兴领域,推动形成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。

到2025年,全区塑料制品生产、流通、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,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,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,城市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,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。


禁止、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、销售和使用

一、禁止生产、销售的塑料制品。严格执行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》等产业政策,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.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、厚度小于0.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;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;

到2020年底,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、一次性塑料棉签;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;

到2022年底,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。对塑料制品禁止类项目不予审批、核准和备案。加强塑料制品生产和销售企业管理,按照规定时限淘汰塑料制品禁止类生产线,督促塑料制品生产、销售企业建立购销台账制度,杜绝不合格塑料制品流入市场,停止销售禁止类产品。加强医疗废物管控和集中处置单位环境监管,严格执行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政策,继续加大对固体废物进口监管力度。


二、禁止、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。
1.不可降解塑料袋。严格执行《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超市、商场、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,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,商品零售场所必须对塑料购物袋明码标价。到2020年底,南宁市城市建成区的商场、超市、药店、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,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,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;到2022年底,实施范围扩大至全区设区市城市建成区和合浦县、东兴市等沿海地区县城建成区。到2025年底,上述区域的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,在城乡结合部、乡镇和农村地区集市等场所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。

2.快递塑料包装。大力促进快递包装减量化、绿色化和可循环,到2020年底,力争实现“瘦身胶带”封装比例达到90%,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率达到70%,循环中转袋使用率达到90%。到2025年底,全区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、塑料胶带、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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